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柯瑞嚴格說就是一個三分準一點的控衛?卻享受著非一般待遇

當年那個五星卡森斯不適配,最後季後賽,寧可上魯尼都不上他,記得那會兒魯尼還沒現在厲害。其實就是四星勇士,而且只要勇士不傷,那四星就足夠。而且柯瑞改變聯盟,其實就是百分之四十的三分,換算下來,比百分之五十的兩範圍內划算,相當於每回合多了0.2。所以,就是喬丹那個陣容,要是以以前那個方式打,不額外練個三分,其實 打同樣回合是虧的。柯瑞之前,其他人的三分沒有到百分之四十,一個是場出手次數不夠,手不夠熱,比如打反擊快攻從來不會用三分這個方式,一個就是射速沒柯瑞這麼快,說的都是各球員巔峰期。

柯瑞和這個勇士以前,三分手的戰術地位是沒有那麼高的。喬丹讓籃球重點,從中鋒到了分位,讓2m以內的人有了更大的價值和機會,柯瑞更讓人知道了,只要你三分變態準,1米8也能打的很好。柯瑞可貴的地方,就在於,他不是變態的天賦,雖說他三分天賦變態,但在選秀時沒人如此認可他,但是他努力的讓自己發光了,這就足夠了,這比多拿幾個冠軍更有激勵意義

三分準,這一點改變不了籃球格局,是這一套勇士看重三分,而又能加強住防守,且脫胎於炮轟的體系,才是改變的原因,其根源我說過了,頂級內線巨星基本場均內線50命中率,杜蘭特喬丹這樣的頂級中投,也是50到60之間,換算2分就是1—1.1之間,只要單回合三分能到40,這就是1.2,回合多了,就有了機會,再能打快節奏,搶回合,回合數增加,價效比就增加了。當然這個體系也有缺陷,但是其產生的核心,就是三分比兩分多,就是有足夠的三分出手

如果這樣想那就膚淺了,柯瑞有價值是因為三分準同時控球出色,導致一個人要單練他很難,勢必要協防或者直接夾擊,牽扯了至少一點五個對手球員,其他勇士球員區域性四打三!如你所說,三分比兩分多,但你指望柯瑞全場出手七八十次三分麼?有機會就搶投,沒機會拽著對方倆人開小會才是最經濟實惠的 。按雞湯文理解是這樣的,實際上是控球好和三分準同時具備才早就了柯瑞的威力,柯瑞至於勇士的最大作用是拉開空間,牽扯對方精力,造成其他人四打三,相當於在三分線外享受傳統強力內線一頂一繞前的待遇

至於杜蘭特但凡還有點尊嚴,別說去不了勇士,就算可以去勇士也萬萬不可去,現在就看杜蘭特這個人有沒有喬丹、柯比這樣的血性了,當年活塞隊湯瑪斯多次羞辱喬丹,喬丹狠狠的回擊了湯瑪斯,戰勝了活塞,柯比也是死不服輸的性格,但凡超級巨星,都是性格強勢甚至偏執的人!

格林如此羞辱杜蘭特,杜蘭特如果是個真男人,就是要加盟另外一支球隊,並且擊敗勇士,踩著勇士奪冠,而且還必須針對一個人,就是格林,換我是杜蘭特,非得在季後賽在格林頭上砍下60分不可,就盯著他打,不把他變成歷史最慘背景牆,絕不會放過他,他不是很牛逼,一張嘴很臭嗎,我非得打的他抬不起頭不可,否則這事沒完,我還要贏了以後狠狠的嘲笑他一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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