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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價合同!1990年代Jordan年薪三千多萬,球迷:Pippen根本比不上!

現在的NBA,球員年薪超過3000萬美元並不罕見,但在20世紀1990年代,喬丹是唯一的一個年收入超過3000萬美元的NBA球員。在1997-1998賽季,喬丹的年薪,遠遠超過了他那一代的任何球員,但即便如此,聯盟的大多數老闆也還是願意付給喬丹這麼多錢。

而說到喬丹3314萬美元的年薪,有一個故事是可以講的:1995-1996賽季,喬丹帶領公牛取得了讓人震驚的72勝10負的例行賽戰績,並在他回歸的第一個賽季獲得了第四個總冠軍。在休賽期,公牛和麥可開始談續約,當時喬丹拿的是老合同副本的400萬美元。

但在當時的聯盟中,喬丹的球員的工資,甚至很多球員的年薪是喬丹的兩倍,這種工資和「籃球之神」喬丹的身價嚴重不符,這也導致了喬丹曾經的抱怨。當時全聯盟的工資是2436萬美元,但是勞資協議並沒有那麼好,沒有頂薪限制,也沒有奢侈稅,公牛可以給喬丹任何他們想要的。

而工資帽只是一個數字,只要老闆願意花這筆錢。喬丹的薪資在當時是獨一無二的,是聯盟平均水平245萬美元的10倍多。羅德曼的年薪為450萬美元,皮本的年薪為278萬美元。對於很多年輕的粉絲來說,一份年薪超過3000萬美元的合同似乎不算什麼。

因為現在的超級巨星一年能掙4000萬美元,但請記住,這是一份1996-98年的合同,已經20多年了。喬丹在1997-1998賽季賺了3314萬美元,而NBA本賽季的工資帽不到2500萬美元。是的你沒看錯,他的年薪比球隊的工資帽高出32%。

而這個概念是什麼?如果我們堅持2020-2021賽季1.16億美元的NBA合同,那將是每年至少1.53億美元,但沒有球員每年賺5000萬美元。一個球員的工資甚至不可能超過球隊工資帽的40%,所以用這樣一份合同來形容第一份和最後一份合同是最合適的,因為不可能出現這樣一份「天價合同」。

當喬丹得到他的大合同時,球隊第一個不滿意的人是皮埃爾-彼得,但他與公牛隊簽了一份7年的合同,以保持他的穩定,而公牛隊在合同期間拒絕給他加薪。隨著喬丹再次退役,皮本在1997-98賽季後前往波特蘭尋求一份大合同。

喬丹退役了,皮本離開了,老去的羅德曼自然不被公牛挽留,後來又去了西區的湖人和小牛,很快選擇退役。皮本是公牛隊的二號球員,他有一個偉大的身體和足夠高的小前鋒,在他的職業生涯中,他為三支球隊效力,在籃球場上度過了17年。

皮本非常適合做二號球員,他性格隨和,在球場上是個不錯的人,職業生涯16.1分,6.4個籃板和5.2次助攻。就連這位球員當年也賺了278萬美元。那個賽季羅德曼場均4.7分、15個籃板、2.9次助攻、0.6次抄截和0.2次阻攻。

格林也是一個相對簡單的球員,如今也能賺2000多萬美元,大蟲要是現在還能賺更多,但那時候他只能賺450萬美元。但喬丹對NBA的貢獻,以及他自己的影響力和關注度,都無法與羅德曼和皮本相比,所以兩人之間沒有可比性。

在合同方面,羅德曼當時有一份不錯的合同,而皮本因為擔心未來會受傷,與公牛簽署了一份7年2100萬美元的合同,這無疑是把自己搞砸了。喬丹一直都是神,他在籃球場上什麼都能做,得分比切瓜切菜還容易,喬丹如此強大,他拿的薪資一定是當之無愧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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