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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鯊魚:Jordan打球獨,很少傳球,10個得分王正常,四萬分含金量高

NBA新聞報道12月13號, 奧尼爾認為,在喬丹(Michael Jordan)這15個賽季裡,雖然很高的效率拿到了10個得分王,確實無人能及,但是大家都知道,喬丹打球非常獨,不喜歡傳球,出手機會太多了,如果我擁有這樣的球權,我也可以拿到10個得分王,相對於四萬分來說,目前來看根本沒人甚至以後都不可能逾越這個門檻。

十個得分王,好比從小學到大一都是得第一,以後就不全面了,如果詹姆斯只想要得分王,至少也有好幾個,喬丹(Michael Jordan)離開公牛體系,也許只有拿得分來吹牛了,詹姆斯至少比喬丹更全面。以前奪得分王更容易,以前是內線為主的時代,要內線人員肉搏大量出手不現實,厲害的外線得分手較少。現在外線得分手很多,競爭很激烈,要現在的人三連得分估計都不可能。而且現在對參與場次要求更嚴格。

張伯倫一個中鋒都能拿7個得分王,得分王真的沒啥可吹的,時代不同而已,現代籃球拿3個得分王比喬丹(Michael Jordan)時代拿7,8個都要難,那個時代整體水平也是低下。論實力,喬丹肯定強過詹姆斯。但也必須客觀地說,至於得分王,早中期的詹姆斯如果刻意去拿,應該不會只有一個。喬丹的工資都沒計入全隊薪資,這是最大的不公平,詹姆斯面對有杜蘭特的強大勇士,的確不公平,不然詹姆斯也六冠了。

沒人否認喬丹的偉大,10個得分王唯有喬丹(Michael Jordan),能到4萬分的不唯有詹姆斯嗎?兩個記錄都偉大,沒必要為貶低一個而刻意抬高另一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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