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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為了411工程不擇手段,淪為數據刷子」 得分王——讓James被誤解的太深了!

NBA新聞報道2月9號,比賽還剩1分多鐘,湖人落後決心踢場子的雷霆,但生死未決,詹姆斯(LeBron James)已經坐到了板凳上。他顯然是自己坐下去的。沒有一個教練能在此時把他換下場。老詹已經解開了那雙粉鞋右腳的鞋帶,臉上掛滿笑容,再沒有第三節最後一記後仰跳投打破紀錄後的熱淚盈眶。他跟板凳席後面的人們熱情招手,直到終場哨響,走到場邊戴上耳機準備接受採訪,仍然笑容可掬。

在偉大生涯成就和球隊敗局之前的笑容,如同夕陽般溫暖。人到此時,難免不順。不是自己不行,就是環境不行,要不然是時代不行。反正總有不行的。你回想你的少年和壯年,與你出生入死,兩肋插刀的兄弟早已隱退江湖,故人凋零。眼前殺上來的,經常是兒子輩兒了。再看看隊友防也不防,隊裡的老二搶也不搶,眼睜睜看著穆斯卡拉撿走籃板,甩給亞歷山大,後者在無人防守下三分命中,大夥兒有想這個的,有想那個的,有啥也不想反正我就這樣的(猜猜)。遙想當年,難免笑出來:哪兒有幾個真兄弟啊?

在這樣一場湖人縮影般的慘敗裡,超越歷史,登峰造極,顯得有點兒尷尬。當該傳就傳的詹姆斯(LeBron James)仍然想得分就得分,用20中13,三分6中4的命中率拿下38分,在第四節幾乎摸不著球,卻不得不在一場敗局中被視作411工程的註腳,就像耐克廣告裡說的:噴子們也得承認,只要聽見他的名字,任誰都得興奮。但在這樣的劇情和興奮裡,人們已忘了如何面對歷史,好好說話。

當你習慣了用鐵血兩分來描繪詹姆斯的上籃時,這已經成為了一個群體的行為藝術和集體狂歡,也可能是詹姆斯為構建和諧社會作出的貢獻。在這樣數十年一遇的歷史時刻裡,本該講述詹姆斯(LeBron James)的特殊性。你拉開歷史得分排名榜的榜單,詹姆斯的特殊並不是他佔據了榜首。你捋出那些名字,賈霸,卡爾·馬龍,柯比,喬丹,諾維茨基,張伯倫,安東尼,所有這些神殿裡最頂端的運動員們,都是得分手——得分手的意思是,他們在球場上最重要的任務,最看家的能力就是得分,他們血液裡有酷愛得分的本能基因。

賈霸的天勾,喬丹和柯比的翻身跳投,諾維茨基的金雞獨立,馬龍的中距離,此皆上古以來的神兵利器,個人傳世之絕技,也都是他們流傳於世的LOGO。在這裡面,只有詹姆斯從未以得分手這個單詞來形容自己。而且,在詹姆斯(LeBron James)這麼說時,他聽上去相當驕傲。

在十多年前與柯比23對24的爭鋒裡,詹姆斯被認為最大的弱點是,缺少「殺手本能」。說白了,就是不會主動掄圓了玩命得分。這是幼詹和中詹時代的烙印。哪怕他在季後賽已經投進了大量關鍵球,人們仍然總想起他傳球的時刻。

詹姆斯(LeBron James)不像柯比,不像喬丹,不像接過魔術師傳球就勾的賈霸那樣打球,這是他血液裡的DNA。在週三這樣的時刻,你能想象如果是柯比或者喬丹怎麼幹,一定上來就拔。不就36分嗎?我投40球能得不了36分?在生涯最後一戰裡,他能投50球得60分,殺得我熱淚盈眶。在人生裡的重要時刻,這就是他的本源。但詹姆斯不會,他會耐心等待比賽的流向。他今天不會這麼打,生涯最後一戰也不會。

詹姆斯(LeBron James)的內心深處,是一名組織後衛。他在高中就是組織後衛,在NBA開始職業生涯的時候也是。詹姆斯是一名傳球為先的組織者。這是他與歷史得分榜上那些被他超越的名字最大的分別。站在對手的角度,在詹姆斯的盛年時代,他打得最富統治力的時期,他身邊密佈著出色的射手:考佛、弗萊、J.R.史密斯,這些射手的空位把握是現象級的,詹姆斯的帶動能力同樣也是。

在那個時期,我們曾把兩個詹姆斯(詹姆斯和哈登)視作東西區傳球和組織能力最強的核心。詹姆斯接觸的傳球和帶動能力帶來的直接結果,是對手們寧可單防他,也不選擇夾擊。他們寧可被詹姆斯轟下50分打敗,也不願意看見詹姆斯(LeBron James)身邊的射手們四面開花,那意味著一場屠殺。兩害相權取其輕,對手們認為詹姆斯的傳球帶動對比賽的影響,比他直接得分更大。我的意思是,詹姆斯當然能得分,但他的得分被抬到今天的高度,恰恰因為他的全能和帶動能力——無心插柳柳成蔭,這是對手的選擇。

這就像這一季的唐西奇。當他一場幹下60分,50分,一節拿下24分的時候,這不是他的選擇,這是對手的選擇。唐西奇只是拿了對手給他的,他絲毫沒有勉強進攻。他因此拿下的五六十分,與柯比,喬丹的五六十分,方式完全不同。詹姆斯(LeBron James)和唐西奇一樣。區別是,他這樣幹了20年。在他的個人風格上,得分更像是他總助攻數歷史第四的註腳。

這可以作為你喜歡或者不喜歡詹姆斯(LeBron James)的原因。詹姆斯從本源上更認知籃球運動的團隊屬性,他從不獨往獨來。他不可能打出一場47投17中的比賽。有人說,把球給柯比就很合理,不管他打的合理不合理,但詹姆斯從來就不會不合理

當一個組織後衛的靈魂,附著於一架人類體育史上最超凡天賦的軀體上,讓他在生涯前期的某些時刻裡看上去相當擰巴。直到他在漫長的時光裡,被一步步逼上了絕頂,超越了所有擁有殺手之心的巨星,人們或者歡騰,或者譏諷他為了411工程刷分,完全忘記了詹姆斯(LeBron James)比賽的本能。對詹姆斯的誤解很多,而得分手,也許是最大的一個。

在多年以後,不會有人拿著張伯倫拿助攻王的故事告訴你,助攻是無私的體現,但張伯倫的助攻王恰恰很自私;不會有人拿出衛少的歷史大三元王跟你說,大三元是全面的體現,但衛少的比賽恰恰很單一;當然也不會有人指著詹姆斯(LeBron James)的歷史得分王跟你說,其實他不是個得分手,雖然他很能得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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